北京第五实验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单位名称:北京第五实验学校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第五实验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3个机构,分别为:学生部、教学部和行政后勤部。
主要职责为实施高中学历教育、初中义务教育、小学义务教育。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221人,实有人数0人。学生人数479人,我校所有教职工入职均在2024年1月后。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04.76万元,比上年增加404.76万元。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04.76万元,比上年增加404.76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404.7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4.7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04.76万元,比上年增加40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项目支出404.7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4.76万元,比上年增加404.76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为新增设单位,首次编报决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4.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404.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04.7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04.76万元。其中:
“普通教育”(款)2023年度决算404.7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04.76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为新增设单位,2023年无年初预算,首次编报决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无此项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0台,共计0.0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第五实验学校共有车辆0台,共计0.0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1-021068-北京第五实验学校-办公教学设备及录课直播设备购置.doc
2-021068-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第五实验公用经费.doc